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推动“两个一以贯之”落实落地
来源:admin 时间:2018/11/26 17:34:54
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推动“两个一以贯之”落实落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中国宝武自2016年12月重组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经营业绩连创历史新高。
一、把握功能定位,理清权责边界。权责清晰是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为科学划分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坚持“三条原则”。一是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准确把握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的功能定位,合理界定各方职权,做到一件事由一个治理主体最终决策,体现决策拍板的唯一性。二是权利与责任相对等。坚持有权必有责,授权不转责;有责必落实,失责必追究。三是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既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又要抓大放小、合理授权、优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据此,用穷举法梳理出党建、干部、战略、改革等11个方面118个决策事项。再按照是否涉及方向全局、是否需要重点把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等因素逐一研判,筛选出81个重大决策事项,其他37项主要由经理层直接决策。81个重大决策事项中,涉及落实党和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党的建设和干部任免等方面的34项由党委直接决定;其他47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或经理层按授权决策,保证该上党委会的必上,不该上的就不上。
二、落实前置程序,强化党委把关。党委提出“三个坚持、四个把关、四不上会”,既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避免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避免以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党委意见。二是坚持充分落实党委意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委决定发表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职工董事作为党委委员,重点从践行“依靠”方针角度,落实党委意图,代表职工参与决策。三是坚持党委把关不决策,支持董事会、经理层有效发挥作用。比如,董事会审议参与投资某海外开拓基金议案时,决定适当下调出资额,党委尊重董事会的最终决策。四个把关,一是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角度把好政治关,二是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把好方向关,三是从防止利益输送等党纪党规角度把好廉洁关,四是从法规制度角度把好规则关。四不上会,一是决策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的不上会,二是临时动议的不上会,三是论证不充分的不上会,四是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两年来,召开党委常委会46次,前置把关123项议案。其中,7项未上会,2项未通过,16项修改后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
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协同运行。构建“1+3”制度机制体系,确保治理主体运行顺畅、无缝衔接。完善一套制度。新建、修订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等26项制度,保证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议事决策规范高效。建立三个机制。一是战略务虚常态沟通机制,每半年最少一次,党委班子和董事会、经理层共同对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问题进行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各方共识。二是复杂决策全程通报机制,比如,跨三届董事会的湛江钢铁投资决策,环节多、金额大、周期长,先后6次向外部董事专题通报,组织3次现场调研,沟通及时、充分、透明,深入听取外部董事意见,大幅节省投资,投产第二年即实现盈利。三是议案会前反馈完善机制,对资本运作、产业规划、风险管控等专业领域议案,会前主动请外部董事挑“毛病”、提建议,根据意见及时完善,提高议案质量和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