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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九个“要”

来源:admin 时间:2020/2/17 1:00:49

  近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9个“要”:
       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
       ※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